在賣出原則當中有一條就是當你的錢有了更好的投資目標,那么需要賣出現在手上持有的股票,去買入那些你認為的更好的投資目標,什么樣的目標是你認為最好的投資目標,以至于可以讓你賣出手上已經持有的股票而買進它呢?
我認為的,可以選擇賣出手上的股票而買進的更好的投資目標,有這么幾種情況,
第一,想要買入的公司在未來具有更高的成長性,就是說在同樣估值的情況下,比如說手里持有的股票是30倍的估值水平,即將要買入的股票也是30倍的估值水平,但是,即將要買入的公司具有更高的成長性,比如說即將要買入的公司具有每年50%的復合增長,而持有的公司每年只有30%的復合增長,那么相對來說同樣都是30倍的市盈率,當然是即將要買入的公司前景更樂觀。
第二種情形,未來即將要買入的公司,目前的估值水平更低,這是說在同樣的增長率的情況下,或者說在未來預期比較一致的情況下,今天要買入的公司具有更低的估值水平,不管現在的整體估值是合理還低估狀態,即將買入的公司低估的更多。
一般來說,這樣的情景會出現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將要買入的目標股票以更低的估值水平在進行交易,相對于手上持有的股票具有更大的估值優勢,具有更強的安全邊際,這也是一個比較好的買入理由。 從換股的角度來說,一般要賣出股票,大概也就是這兩種理由,沒有其他更好的理由來,賣出你已經持有相當長的股票而買進一個全新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