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晚領退休金會不會補錢呢?主要看造成的原因責任主要是誰的了?如果是個人不會補,如果是社保部門可以補。
比如說有些地方由于政策的調整,會暫停辦理退休幾個月。這種情況下,如果退休年齡是7月份,9月份去辦理退休,8月份的養老金會補發。
注意,我們辦理退休的時間是到達退休年齡當月,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如果是說我們身份證或者職工檔案確定的本人出生日期是7月份,那么應當是7月份辦理退休;8月份開始發放養老金。如果是6月份出生,才是7月份發放養老金的。
一般來說,由于社保退休,需要把到齡當月的社會保險費繳納上。很多地方統一扣費的時間比較晚,比如說是15號以后。在加上到賬時間沒幾天了,會造成月底退休審核部門非常繁忙。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晚上一個月辦理退休不會影響養老金計發,當月的養老金也會正常發放或者次月補發。
當然由于職工檔案不齊全等原因,導致無法辦理退休的,由于這也不是屬于個人意愿,一般也會予以補發。原則上說職工檔案不應該由本人保管,所以這跟個人無關的。但由于現實情況比較復雜,很多情況下還是需要個人來回跑,予以補辦。
如果是晚辦理退休一個月,對養老金高低造成的影響是這樣: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會按照有關規定計息(如果當地是按年計息的話則沒有利息,按月計息利息會累積),相應的退休年齡計發月數也會按照增加一年的數值計算。比如說60歲正常退休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61歲則是132個月。如果跨年度了,會使用新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
一般來說,晚辦理退休的原因,如果是他人影響或者單位影響,可以要求單位予以補償;如果是個人因在服刑無法辦理退休,這種責任肯定要自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