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退休的教師繳費年限怎么算?這是答非所問的一個問題,也是張冠李戴的一個問題。這是將原本怎么計算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的問題,偷換概念成怎么計算繳費年限的問題。
這是典型的穿新鞋走老路。大家知道,2014年前退休的教師,他們當時退休金的計算,是以本人在職時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按本人工作年限所確定的計發比例,也就是按本人退前工資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核定的,也就是按照“老人老辦法”進行計算核定的。
很顯然,2014年前退休的教師辦理退休手續,只涉及怎么計算本人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的問題,不存在、不需要、也不可能涉及計算本人的繳費年限問題。試問?2014年國務院發文正式啟動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并軌改革,在2014年之前退休的人員,怎么可能出現計算本人繳費年限的奇葩問題呢?
言歸正傳。至于2014年前退休的教師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怎么算,這個國家的政策規定系統而全面,尤其涉及民辦教師轉公辦的政策規定更加具體,只需按有關政策規定如實執行與操作就是了,在此無需再贅述了。這就是我對2014年前退休教師,所謂繳費年限怎么算問題的思考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