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中人從2014年到2024年的工資,是怎么樣過度的?這個問題講的是我們作為機關事業編制中人,退休之后養老金待遇的過渡。因為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從2014年10月份開始建立了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起,那么在養老金待遇計算的過程中,采用了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取高補低,這對于實際上在之前按照老辦法計算養老金待遇的人群,和按照新辦法計算出的人群,出現了一定的差額。
為了彌補差額那么出臺了中人過渡10年期。在這10年期之內的退休人員都可以獲得相應的過度補償養老金,每一年遞增10%,也就是說你是2014年退休那么可以獲得10%的補償比例,以此類推。相對來說你的退休年限越晚,實際上補償比例也就會更高,但同時你所拿到的養老金待遇水平也會相對更高一些。
實際上對于我們個人來講,那么如何能夠讓自己獲得一個比較滿意的退休收入,其實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很多人都在琢磨是早退休好還是晚退休好,其實我個人建議,選擇合適于自己的退休才是最合理的,也就是說你在單位工作如果所獲得的工資性的收入,要遠高于退休金的收入,那么自然是晚退休更合理一些,反之則早退休對自己來說更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