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卡的日常催收中,外包公司往往以法律訴訟嚇唬持卡人盡快還款,真假難辨,但持卡人是可以主動查詢的。當然,作為持卡人也有必要為開庭審理做些準備,不打無準備之仗。
信用卡逾期1萬,尚未達到本金超過5萬的刑事案件(涉嫌信用卡詐騙)立案標準,所以只是一般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但是,按照民事訴訟程序,發卡行向法院申請立案后,何時開庭審理是由法院通知被告(持卡人),而不是由銀行或外包公司通知持卡人。而且一般應采用書面通知形式,特殊情況下比如無法找到持卡人,可能會采用信函、電郵或電話等形式。
因此,發卡行和外包催收公司人員告知開庭的,并不一定真實,很多情況都是嚇唬人的。不過為了核實真偽,我們也可以進行查詢,一是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直接查詢是否立案;二是可以到受理法院的立案庭進行查詢,這是法律允許的。
當然,因為信用卡逾期都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院審理一般都是快捷方式,判決結果可想而知,所以當核實到已經立案時,持卡人就應該抓住這一最后機會,積極與發卡行協商,爭取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協商還款有幾大好處:一是可以請求銀行掛賬停息,防止債務繼續擴大;二是通過每月分期還款,可以適當減輕還款壓力;三是避免銀行賬戶被凍結,影響工作和生活。
那么拒絕協商又會有什么危害呢?首先法院肯定順理成章作出判決,持卡人敗訴需要償還本金和利息,同時還有其他副作用:1.需要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費用;2.不會掛賬停息,而是還清本金前所有利息,拖的越久利息滾的越多;3.銀行賬戶被凍結;4.長期處于征信黑名單。
綜上所述,如果逾期1萬,最好找親朋好友借錢或其他代還,不能一次還清的,多與銀行溝通,爭取達成分期還款協議,總有一天也會上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