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倒閉了,客戶買的理財產品該怎樣賠付?我們都知道50萬以內的存款,即便是銀行破產,都可以無條件獲得賠付,因為銀行存款是受到《存款保險條例》保護的,但是存款保險條例保障只是存款,在銀行夠買的理財類產品,是不賠付的。
我國銀行業正在加速市場化,隨著存貸款利率的放開,銀行以往依靠利息差賺取收益的方式將越來越難,因此銀行不得不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而代銷保險,基金賺取手續費這樣的中間業務就成了商業銀行創收的重要增長點,如招商銀行2020年代理基金收入為94.34億元,比上年增長99.45%光大銀行2020年個人理財費用凈收入為63.67億元,其他代理保險收入增長23.56%,代理基金收入增長66.28%,利潤增長都很可觀。
目前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大概有兩大類
一是,銀行自營的理財產品,目前大部分銀行都設立理財子公司,把原有的理財板塊轉到理財子公司,其目的就是為了進行風險隔離。
二是,由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該種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并不由銀行能把控,銀行也只是賺取一定的服務費用,即使銀行倒閉,投資者仍可以拿著有效的合同去第三方發行的金融公司,贖回購買的理財產品。
不過,隨著資管新規的落地,銀行理財已經沒有保本保息這個說法了,理財都是有風險的,而銀行只是一個中間渠道,你在選擇理財產品的時候要結合自己的風險偏好,目前銀行理財產品按照風險等級分為PR1-PR5,5個風險等級,數字越高,風險越大,一般來說,PR1和PR2的風險是偏低的。
而對于銀行的選擇,我建議你可以選擇大銀行,比如傳統的四大行以及12家股份制銀行,他們在產品的運營和內部管理以及風險的把控方面是強于哪些小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