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但之前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依舊有用。國務院人社部在回復記者答問時提到:“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繼續有效,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所以放心吧,之前考下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含金量依舊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