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先不要考慮生死的問題,事業跟生活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事業不好,你還有愛你的家人;欠債不怕,你活著就有機會去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對于債務人的父母和妻子,如果債務人死亡,法律上上述二者承擔的并不是相同的責任。
第一,你創業的借款,是不是屬于夫妻共同負債?不一定。根據判例,夫妻離婚時關于債務承擔的問題,法庭認為夫妻一方借債如未用于家庭,則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按你所述情況沒可以考慮離婚而不是死亡。
第二,只要你活著,你創業的借款,父母沒有代償的責任。你已經獨立成家,是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父母對你的債務沒有代為償還的義務。當然父母為你擔心肯定是沒辦法避免的。
第三,債務人死亡,其債務是否繼承,是看債務人是否有遺產可供繼承。如果債務人的家屬拒絕接收債務人遺產,那么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綜上,活著有更好的解決辦法,題主不用那么消極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