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監會網站2月21日消息,經***同意,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
對此,機構人士認為,這一舉措有助于加強銀行、保險企業的利率風險管理,提高國債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未來,國債市場套保力量將增強,套利空間或縮小。
國債期貨市場流動性活躍可期
在機構人士看來,新舉措有助于提高國債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豐富投資者結構,有利于銀行、保險加強利率風險管理能力。某私募基金研究員周斌(化名)表示,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是國債現券市場上重要的參與者,但一直未能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這一舉措可以說是市場期待已久。將會豐富國債期貨交易的投資者層次,有助于提高市場定價效率和價格發現功能。
恒天財富研究院認為,對銀行和保險機構而言,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一方面可以利用國債期貨對債券進行風險管理,平抑利率波動帶來的市場估值損益變化,豐富市場風險管理的工具,從而切實提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國債期貨具有高流動性的特征,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國債期貨交易在不交易現貨的情況下迅速改變組合久期,以更低的流動性成本精準實現資產負債管理目標。
中融匯信期貨認為,作為現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商業銀行及保險機構投入參與國債期貨市場,能夠豐富投資者結構、加深市場完善程度。從參與者結構看,截至2019年底,以證券公司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為國債期貨的主要參與人,其中大部分為證券公司自營資金或其資管產品。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是國債的主要持有者,是國債現貨市場的主要參與主體。本辦法除了有助于商業銀行、保險機構日益強烈的利率風險管理要求、增強金融機構資產配置結構的穩定性以外,還有助于豐富國債期貨市場的參與者結構,進一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功能發揮。
中融匯信期貨進一步表示,這一舉措將提高國債期貨價格發現功能、加深利率市場化推進。利率作為金融市場主要調控手段,其市場化或自由化是整個金融創新的核心。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目標下,以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為主的金融機構,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進行利率風險管理的需求也大幅提升。結合著目前銀行間市場投資者結構來看,大量的國債被商業銀行持有到期,交易戶的不活躍與流動性不佳導致利率上行階段現貨難以賣出,銀行對沖需求強烈。此辦法頒布后,國債期貨市場流動性活躍可期,有助于提高其價格發現功能,更加有效地平穩現貨及期貨雙邊市場,加深利率市場化。
套利空間或縮小
對于債券投資來說,這一舉措將使國債市場套保力量增強,套利空間或縮小。周斌指出,未來銀行、保險機構可能會改變“持有到期”的策略,更積極地參與期現市場聯動而出現的交易性機會。最為重要的是,公告明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是以風險管理為目的,這意味著國債期貨套保持倉的占比會進一步提升,國債市場套保力量的增強將使基差短期承壓。具體看,跨期套利策略將使市場套利效率上升,可供套利空間縮小,同時在期現套利策略下,基差波動將受到平抑,到期收斂速度加快。
恒天財富研究院表示,新舉措將推動交易業務創新。國債期貨可以為商業銀行引入期現套利、跨期套利等新的跨市場投資交易模式。中融匯信期貨也認為,此舉將加強市場關聯、豐富市場交易策略及風格。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到國債期貨市場交易中,意味著期貨市場中參與現券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占比提升,國債期貨可為一級市場提供風險管理工具、提高機構參與國債發行的積極性、并為投標申報價格提供參考。此外,可以有效地將現券、國債期貨和利率互換之間的聯系打通,使三者的聯動性更強,更有助于加強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關聯程度。
(原標題:試點銀行和保險機構獲入場券 私募樂見國債期貨交易新成員)
據證監會網站2月21日消息,經***同意,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
對此,機構人士認為,這一舉措有助于加強銀行、保險企業的利率風險管理,提高國債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未來,國債市場套保力量將增強,套利空間或縮小。
國債期貨市場流動性活躍可期
在機構人士看來,新舉措有助于提高國債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豐富投資者結構,有利于銀行、保險加強利率風險管理能力。某私募基金研究員周斌(化名)表示,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是國債現券市場上重要的參與者,但一直未能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這一舉措可以說是市場期待已久。將會豐富國債期貨交易的投資者層次,有助于提高市場定價效率和價格發現功能。
恒天財富研究院認為,對銀行和保險機構而言,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一方面可以利用國債期貨對債券進行風險管理,平抑利率波動帶來的市場估值損益變化,豐富市場風險管理的工具,從而切實提升自身風險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國債期貨具有高流動性的特征,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國債期貨交易在不交易現貨的情況下迅速改變組合久期,以更低的流動性成本精準實現資產負債管理目標。
中融匯信期貨認為,作為現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商業銀行及保險機構投入參與國債期貨市場,能夠豐富投資者結構、加深市場完善程度。從參與者結構看,截至2019年底,以證券公司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為國債期貨的主要參與人,其中大部分為證券公司自營資金或其資管產品。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是國債的主要持有者,是國債現貨市場的主要參與主體。本辦法除了有助于商業銀行、保險機構日益強烈的利率風險管理要求、增強金融機構資產配置結構的穩定性以外,還有助于豐富國債期貨市場的參與者結構,進一步增強市場的流動性,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功能發揮。
中融匯信期貨進一步表示,這一舉措將提高國債期貨價格發現功能、加深利率市場化推進。利率作為金融市場主要調控手段,其市場化或自由化是整個金融創新的核心。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目標下,以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為主的金融機構,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進行利率風險管理的需求也大幅提升。結合著目前銀行間市場投資者結構來看,大量的國債被商業銀行持有到期,交易戶的不活躍與流動性不佳導致利率上行階段現貨難以賣出,銀行對沖需求強烈。此辦法頒布后,國債期貨市場流動性活躍可期,有助于提高其價格發現功能,更加有效地平穩現貨及期貨雙邊市場,加深利率市場化。
套利空間或縮小
對于債券投資來說,這一舉措將使國債市場套保力量增強,套利空間或縮小。周斌指出,未來銀行、保險機構可能會改變“持有到期”的策略,更積極地參與期現市場聯動而出現的交易性機會。最為重要的是,公告明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是以風險管理為目的,這意味著國債期貨套保持倉的占比會進一步提升,國債市場套保力量的增強將使基差短期承壓。具體看,跨期套利策略將使市場套利效率上升,可供套利空間縮小,同時在期現套利策略下,基差波動將受到平抑,到期收斂速度加快。
恒天財富研究院表示,新舉措將推動交易業務創新。國債期貨可以為商業銀行引入期現套利、跨期套利等新的跨市場投資交易模式。中融匯信期貨也認為,此舉將加強市場關聯、豐富市場交易策略及風格。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到國債期貨市場交易中,意味著期貨市場中參與現券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占比提升,國債期貨可為一級市場提供風險管理工具、提高機構參與國債發行的積極性、并為投標申報價格提供參考。此外,可以有效地將現券、國債期貨和利率互換之間的聯系打通,使三者的聯動性更強,更有助于加強債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關聯程度。
(原標題:重磅利好!MOM產品開閘,資本市場更多中長期資金可期!)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樹超
在超過萬億美元規模的公、私募MOM市場,在我國將正式“開閘”!
今天,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產品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隨著該項《指引》的**,MOM產品推出已無法規障礙。據記者獲悉,目前已經有多家基金管理人做好推出公募MOM產品的準備工作,各大代銷渠道也躍躍欲試,預計首批公募MOM產品將很快面世。
與此同時,為推動該項創新產品穩步起步和規范運作,《指引》針對MOM產品參與主體提出了嚴格的資質要求,明確了參與主體職責分工,以及防范利益沖突和風險管控的舉措,并規定違反相關要求的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隨著MOM政策的正式出爐,將對資本市場引入更多中長期資金,促進資管機構分工合作,充分發揮不同資管機構各自優勢等具有積極意義。
《指引》重點規定五方面內容
所謂管理人中管理人產品(以下簡稱MOM產品),是境外一類成熟的資產管理產品,其做法是管理人將部分或全部資產委托給不同的資產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或者提供投資建議),具有“多元管理、多元資產、多元風格”的特征。
《指引》共28條,對MOM產品定義、運作模式、參與主體主要職責及資質要求、投資運作、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范。
一是明確產品定義和運作模式,MOM產品應當同時符合以下兩方面特征:一是部分或全部資產委托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投資顧問提供投資建議服務;二是資產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資產單元,每一個資產單元單獨開立證券期貨賬戶。
二是界定參與主體職責,管理人履行法定管理人的受托管理職責,投資顧問依法提供投資建議等服務。
三是管理人及投資顧問應具備相應的勝任能力。
四是規范產品投資運作,要求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資顧問管理制度,加強信息披露。
五是加強利益沖突防范及風險防控,要求管理人與投資顧問強化關聯交易、公平交易、非公開信息等管控。
據悉,早在今年2月22日,證監會就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產品指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此次MOM政策的**,是時隔約10個月之后的正式出爐。
從《指引》與此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對比,主要呈現兩大變化:
一是文件名稱中,由此前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變更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擴大了法規適用的經營主體。
二是此前的“母管理人”、“子管理人”等參與主體中,“子管理人”變更為“投資顧問”,更加契合基理財序資顧問業務試點啟動后的市場最新變化。
據悉,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指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MOM產品監管,促進MOM產品健康發展,及時總結完善,持續優化創新產品制度供給。
設定參與主體資質要求 嚴格防范利益沖突和風險管控
雖然推出MOM產品,有利于充分發揮各類資產管理機構的專業投資能力,滿足投資者特別是中長期資金多樣化的資產配置需求。但為了讓該項創新產品規范運作,《指引》從參與主體職責,參與主體資質要求,投資運作,防范利益沖突及風險管控等方面,皆作出了詳細規范。
一是界定參與主體職責。
其中,MOM產品管理人履行法定管理人的受托職責,負責投資決策及交易執行;投資顧問在約定的權限范圍內為特定資產單元提供投資建議等服務,其相關職責不得轉授于其他機構。
二是設定參與主體資質要求。
MOM產品管理人為符合要求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僅允許公募基金管理人擔任公募MOM產品的投資顧問,允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及符合要求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擔任私募MOM產品的投資顧問。
MOM產品的基金經理應當具備一定年限的證券期貨投資、研究、分析等相關從業經驗,或者一定年限的養老金或保險資金資產配置經驗。
三是加強利益沖突防范及風險管控。
要求MOM 產品的管理人與投資顧問均應針對非公平交易、異常交易、潛在利益輸送行為等建立健全監控監測制度和流程。同時,《指引》還明確了管理人與投資顧問各自應當承擔的職責、禁止性行為及法律責任。
預計首批公募MOM將很快面世
據記者獲悉,“多元管理”在境內公募基金領域及私募資產管理領域已經有一定業務實踐。
隨著MOM政策的“開閘”,目前已經有多家基金管理人已做好推出公募MOM產品的準備工作,各大代銷渠道也躍躍欲試,預計首批公募MOM產品將很快面世。
在大資管背景下,銀行理財子公司、保險資管等具有較強的募資能力和委托投資意愿,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等具有較強的投資管理能力,尤其是權益類市場投資研究能力,MOM的推出有利于更好實現不同機構間的分工協作及優勢互補,提升證券期貨行業的競爭力和發展空間。
市場機構的市場調研結果也顯示,目前,國內保險、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具有資產配置需求的金融機構對MOM產品的需求非常大,這些機構非常期待國內MOM相關政策的落地,并期望可盡快參與到MOM產品的投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