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息:9月30日,私募機構湖北運鴻創贏因發行的基金產品未履行備案手續等六項違規行為,被湖北證監局責令改正、警告,給予機構及三名相關責任人合計17萬元的罰款。
除外,小編還發現,這家私募黑料纏身,曾因不實宣傳行為被湖北某市責令整改,還因存在10大違規問題曾被湖北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因6大違規事實節前收罰單
根據湖北證監局網站9月30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3號顯示,被監管處罰的這家私募名為湖北運鴻創贏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鴻創贏)。

處罰決定書顯示,運鴻創贏發行的運鴻創贏光能1號基金在滿足約定備案條件的情況下,未及時辦理基金備案手續。同時,在資金募集過程中,運鴻創贏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個人募集資金。運鴻創贏通過在投資者之間簽訂《委托投資協議書》的方式,間接向鐘某、孟某君、王某婷、經某、李某燮等募集資金。上述5名投資者的投資金額均不足100萬元,不符合投資者標準,也不符合合格投資者。
另外,運鴻創贏在其官方網站上,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其基金產品。其官網顯示,“運鴻創贏基金的性質和預期收益:該基金不是普通傳統意義上的銀行理財式的保本基金產品,而是可以孵化金蛋的母基金,即:申購運鴻創贏基金份額=可轉換股權基金=運鴻光能上市原始股權”。
此外,運鴻創贏還存在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未落實投資者風險評估要求、重大事項未按要求及時向基金業協會報告的違規行為。
上述違規行為的相關責任人為時任運鴻創贏總經理劉慶、時任運鴻創贏執行董事李風雷和時任運鴻創贏副總經理趙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