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事情需要休長假,像公司申請,公司也允許,了解停薪留職不是那么簡單容易的,那么停薪留職社保怎么辦?
一、停薪留職社保怎么辦
如果在簽訂停薪留職協議的時候,約定了在此期間保險由個人交納,那這個協議的內容對雙方有約束力,單位可以據此停交保險。如果沒有約定,單位繼續承擔法律法定承擔的部分。
根據勞動人事部、我國經委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告”中第4條:“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有收入的勞動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基金, 其數額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職” , 期間計算工齡。
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因此大部分企業是不幫交社保的,需要職工自己繳納。
二、停薪留職有什么好處
1、避免人才流失
對企業而言,停薪留職一般是針對重要職工,他們在生活中遇到困難暫時無法工作,為了避免人才的流失,企業往往會采取停薪留職的方法,可等到職工可以工作了再回來,為其保留職位。而如果讓員工直接選擇辭職,后續就和公司沒有關系了,白白損失了人才。
2、避免失業的困境
很多朋友會因為家中的變故,暫時幾個月無法工作,因此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進行停薪留職。在此期間,員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但是不屬于失業,處理完家中出事后可以立即返回崗位,不需要另外找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