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補繳社保最多可以補繳兩年內的社保,超過兩年沒有繳納的社保,一般就是不能夠去進行補繳了,但是每個地區的要求不同,有一些地區是在2011年6月30號之后的社保都可以去進行補繳,具體情況大家要詢問一下當地的要求。
但是補繳社保如果超過三個月,就需要一定的資料,包括勞動合同關系證明和銀行工資流水等,可能會比較的麻煩。
根據不同的要求,就是分為三個方式去進行補繳。
第一,屬于企業應繳未繳的部分,由企業去進行補繳,企業應該繳納相應的一個滯納金。
第二,不屬于企業應繳未繳的部分,如果當地有個人補繳的要求,符合條件,可以進行個人補繳,一般來說需要我們提供補繳時間階段內在職的資料,然后就可以申請個人補繳了。
第三,可以找代繳公司去進行補繳,就是個人需要承擔公司和個人繳納比例,還需要承擔滯納金,并且給代繳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