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怎么樣?有哪些?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確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1.工傷的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保險法律法規以及各地市出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想結合實施方法的相關法定確定的。
2.根據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相關法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等待遇。
5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第三十四條內容:“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
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可見,工傷構成五級傷殘,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