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業保險金轉移按照什么計算?
1、需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包括失業保險金,領金期間基本醫療保險費,領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其中,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按參保失業人員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一半計算。
2、轉入地經辦機構按照本統籌地區法規和標準,為參保失業人員核定失業保險金發放期限和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3、轉出地劃轉的失業保險費用,不足待遇支付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超出待遇支付部分并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關于參保職工和參保失業人員跨省轉移接續:
1、參保職工跨省就業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遷,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參保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在最后參保地申領失業保險金及其他相關待遇,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申領,待遇發放期間不得中途變更發放地。選擇戶籍地申領的,須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
3、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符合領金條件但未申領,以及正在領金期間的參保失業人員,跨省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保險關系應隨之轉移至新參保地,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4、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轉遷的,失業保險費用應隨失業保險關系相應劃轉。但在轉出地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只轉移失業保險關系,不轉移失業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