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老年人養老金比年輕人的工資高,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具體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有三個:
第一,過去退休制度轉化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
實際上很多人不了解,退休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不是一回事。退休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和1957年的《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當時的退休制度是個人無須繳費,由用人單位和國家承擔相應保障費用的一種模式。退休待遇跟退休前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相掛鉤。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實際上產生的有關養老金待遇相較于實施退休制度以前是有所下降的。為了實現退休制度,向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過渡。國家設計是對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待遇計發模式也持續了幾年沒有改變),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通過養老金計算公式,我們可以看出過渡性養老金實際上是非常劃算的,這也算是對于之前的年限,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待遇的一種補償。
第二,養老金計算的因素。按照養老金計算公式,養老金待遇是計算出來的,而不是隨意確定的。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過渡性養老金等等。
退休以后的養老金,會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養老金調整通知進行調整。國家在調整的時候,一般是遵循公平原則、多繳多得和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以及對高齡老人傾斜照顧的原則。現在不少80歲以上的老人養老金都能領到三四五元以上。
其實,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可以看出,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還是受年輕時繳費付出所影響的。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要受到國家宏觀調控的影響。實際上養老金每年調整是縮小養老金水平差距的一個過程,調節社會收入再分配的一個過程。養老金1000元,繳費年限15年的人群,養老金增幅往往超過平均增長幅度。通過調整大家的養老金水平差距越來越小。
第三,對比對象的不對等。人們在對比收入的時候,從來沒有把養老金的老人跟年入幾十萬上百萬的高收入人群做比較,總是跟社會最低工資水平收入的年輕人做比較。也就是說把領養老金的頭部人員,跟掙工資的尾部人員做比較。這樣是不對等的。
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信息,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為8114.9元,私營單位社會平均工資為4810.58元,農民工工資的平均月工資為4072元。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2020年總支出為51301億元,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離退休人員為12762萬人,平均每人每月養老保險基金待遇3350元。
所以,就平均水平來看,在職職工的工資收入還是遠遠超過退休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