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轉正后一直從事教育工作,就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退休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否則就不計算為連續工齡,也不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我國農村中小學由于教師編制嚴重不足,經當地村委會(大隊)同意,吸收了大批的初中或高中畢業生到學校做代課教師。這些代課教師身份是農民,工資由村里(大隊)支付。從八幾年開始,有民辦編制的教師上級給予民辦教師補助,這些教師統稱為民辦教師。民辦教師作為中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廣大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作出了重要貢獻。
后來,全國各地為了充實教師隊伍,也為了解決民辦教師的待遇,拿出一批公辦教師編制,采取脫產到師范學校進修、直接考試后轉正等方式,讓大部分的民辦教師轉成了公辦教師。
民辦教師轉正成為公辦教師之后,他們的正式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怎么認定和計算呢?
國家教委和勞動人事部1987年上半年在答復湖北省教育委員會關于民辦教師工齡問題的詢問函時,已經明確指函(《(87)教計字165號關于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為了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民辦(代課)教師被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或經組織批準進入各級各類學校學習畢業(或結業)后,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并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其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最后一次經組織批準任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與成為國家正式職工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為連教育工作以續工齡"。
從那以后,全國都有了統一的政策,民辦教師轉正后,只要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其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退休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從民辦教師轉正后改行從事教育以外工作的,則不計算為連續工齡,自然也就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清楚地知道,國家教委和勞動人事部關于民辦教師工齡問題的文件,早就已經成為了全國處理民辦教師工齡的統一政策。題主所說的民辦教師從參加工作開始到正式轉為公辦教師,如果轉正后一直都在繼續從事教育工作,其轉為公辦教師之前的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退休時算為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沒有算為視同繳費年限,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出申訴,請他們幫忙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