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的確是一個不好辦的事情,也是一件比較揪心的事情,不過既然事實已經如此,該面對的還要面對,對于辦法還是有的,下面這幾種建議供你去選擇吧。
第一種,找以前的單位補繳。
當然要做這種選擇的前提,就是以前在這個單位上過班,而且以前在這個單位上班時,
按照當時的政策,是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的,但是該單位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社保方面的政策,造成了現在自己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只繳納了7年,如果由本人繼續逐年繳費,就需要延遲8年才能辦理退休。如果屬于女性還好一點,至少在60周歲左右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屬于男性就需要68歲左右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這肯定是非常不劃算的。但是如果自己去補繳,當前的政策規定,特別是按照人社發(2016)132號文件的規定,這是無法補繳的。個人不能補繳,單位是可以補繳的,所以如果能找到以前的單位,由單位出面補繳,即使原單位不愿意承擔養老保險的補繳費用,自己掏錢由單位出面補繳也是劃算的。
第二種,找單位掛靠補繳。
如果這7年的養老保險,自己都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來自己繳納的,以前沒有用人單位,那么可以找一家人才市場或是人力代理類的公司,由這類公司作為公司員工的身份辦理補繳。當然由于這種補繳是屬于往前補繳,所以代理公司可能需要一定的代理費用,還要為你制作一套完整的資料,作為當年在公司就業時應當繳納而沒有繳納社保導致的補繳,目前我家鄉有很多在廣州工作的朋友,就是通過我堂弟在廣州開設的公司,成功補繳了好幾個人,所以能否找到愿意幫你辦理補繳的公司,這是問題的關鍵。如果能找到,離補繳的大門又進了一步。
第三種,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由于只繳納了7年的養老保險,所以退休地只能是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所以你只能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一次性補繳余下的繳費年限以后,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養老金的領取手續。按照人社發(2014)17號文件,即《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規定,你以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以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資金可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合并歸集,用于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當然這種操作模式是比較吃虧的,計入統籌的賬戶的部分不能轉移,只轉移個人賬戶部分,然后是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辦理養老金的領取手續。
綜上所述,上面推提出三種建議,除了這三種建議以外,如果你是女性是完全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繳費8年,如果你今年50歲,繼續繳費8年你才58歲,如果你現在55歲,繼續繳費8年才63歲,雖然要晚一點辦理退休,但是也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60歲辦理退休的年齡差不多;如果屬于男性還是按照上述三種辦法之一進行選擇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