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目前來說一線城市已經很少有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了,因為公司不繳社保對公司來說損失更大,除了需要補繳外還可能受到一定的處罰,如果員工發生工傷還需要公司自行承擔員工的工傷賠償。
并且員工處理起來也比較簡單,只要員工能夠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證明工作時間,就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投訴,社保局核實后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逾期未補繳的還需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
【解決辦法】
1.到社保局舉報公司未繳社保
雖然“補繳社保”問題不歸勞動仲裁受理,但是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監管范圍,所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直接到社保局投訴就可以了,需要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則需要先進行確認勞動關系之訴。
2.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除了需要補繳社保之外,員工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我們常說的N倍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