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書會否定我因為金額寫得高,都否定我的主張嗎?對于申請勞動仲裁,其實金額的高低,不是決定裁決的主張能否得到支持的關鍵因素,最重要的還是要靠證據來支撐,以事實來作為裁決的主要依據。
目前勞動糾紛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分歧是非常正常的,而且隨著廣大職工的法制意識、維權意識的提高,勞動仲裁的數量越來越多,因此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之前,如果自己的法律知識比較全面,或是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可以由自己直接提起申請,自己申請的好處是,對公司的情況熟悉,對自己申請的理由比較熟悉,也便于收集相關的證據,還能節約一大筆律師費用。
但很多人缺乏法律法規的相關知識,對勞動法規的了解比較少,甚至不知道,把握不了法律法規的主要條款,對證據鏈的收集不全面,不完整,有的甚至是無理取鬧。這種情況,如果自己申請仲裁的金額比較高的,最好還是要請一個律師。自己請不起律師的,可以向當地的總工會申請法律援助,經過這些充分的準備以后才有可能在在勞動仲裁中得到支持。
對于仲裁金額的高低,只要算出的補償金額有法律依據,自己也有證據鏈去支持你的主張,即使算高或是算低了,都不影響正常的權益主張,仲裁庭開庭以后,還會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精神,結合當地政府的規定,按照你主張的內容進行計算,如果證據確鑿,有事實依據存在的,即使自己算低了仲裁庭也是可以按照正常計算金額給予更正的,如果算高了,可以按照仲裁庭根據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計算的結果進行裁決。
比如要求給予經濟補償還是經濟賠償等問題,很多人都是比較模糊的,這個認定的依據就是是否違反勞動合同法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按照法律條款來正常地解除勞動合同,能夠做大程序合法,事實合法的,那就只能是給予經濟補償,但如果你提出公司解除了動合同時程序不合法,事實不合法的證據,比如沒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就屬于程序不合法,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有續簽的愿望,但是公司通過提高相關的勞動合同條款門檻,導致勞動者無法續簽勞動合同,這就是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而不是經濟補償,經濟賠償的標準是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
相反,比如屬于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本來公司只應當負責給予經濟補償,但是你提出的是二倍的經濟賠償,金額是按照經濟賠償的標準來計算的,但是你的證據鏈中顯示不出公司屬于違法解除的勞動合同,而且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合法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條款也是適用的,在仲裁時就有可能支持公司的主張,只給予經濟補償,而不是經濟賠償,這樣比你原來主張的金額就會下降一半,但是并不會因為你的主張不符合經濟賠償標準,而不支持你經濟補償的主張,仍然會按照經濟補償的標準計算實際的補償金額。
綜上所述,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我們主張的金額只是一個大概的數字或是標準,仲裁機構在進行仲裁時,更看重你的主張是什么,這些主張是否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只要是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都會支持你的主張,然后根據主張的事由按照標準計算具體的補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