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基金運行管理。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堅持實行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進一步加強基金基礎管理,嚴格控制基金支出,重點監測基金運行情況,定期開展基金運行分析。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做好基金預算編制、執行工作,強化基金預算約束。在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減少基金活期存儲額,督促存儲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存款優惠利率。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以及媒體、中介機構的溝通協作,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是加強社會保險稽核工作。開展社會保險實地稽核和專項稽查工作,重點稽核參保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確保全年社會保險實地稽核人數不少于全部參保職工總人數的20%。3月份集中開展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工作。重點加強對冒名頂替住院、掛床住院、分解住院等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減少基金跑冒滴漏,確保社保經辦合法合規,確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是規范內部審計工作。完善內部審計管理制度,明確業務科室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支付必須經審計科室審核簽字后基金管理科室方可支付,堅持定期對各項險種業務經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使用、醫療保險參保續保、基金財務管理等業務情況進行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