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 放管服 改革要求,積極支持繳存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大力推進改革創新,為深入落實黨中央關于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定位要求,更好地支持職工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我市對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為便于職工更好地理解《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為 認房又認貸 。 房 為職工家庭 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名下住房, 貸 為職工家庭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職工家庭無住房貸款記錄且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住房的為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家庭僅有1筆住房貸款記錄且無住房;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僅有1套住房且無貸款記錄;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僅有1套住房且僅有同一套住房貸款記錄。以上三種情形均分別為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
為了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基本住房消費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 、江蘇省住建廳《關于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將 購買首套房首次申請可貸住房公積金貸款 調整為 在我市購買第二套住房及以下的職工家庭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次政策調整,更好地支持職工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引導職工合理住房消費,幫助職工家庭提高居住水平,不僅體現了公積金制度互助保障固有屬性,更是我市在 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 方面重要舉措,有利于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三、關于 職工家庭住房貸款記錄 認定
住房貸款記錄 是指職工家庭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全國范圍內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和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中的貸款記錄。職工家庭申請貸款時,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和連云港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系統查詢;在連云港市申請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通過其公積金繳存地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采集。
四、關于 職工家庭住房套數 查詢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不動產登記部門 已實現信息聯網的行政區域 并信息聯網的數據能夠滿足 職工家庭住房套數 查詢條件的,可由借款人書面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對職工家庭住房套數進行查詢;對未聯網或通過聯網不能查詢的,需借款人向其購房地和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的行政區域內不動產登記部門 申請職工家庭住房套數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五、《通知》執行時間
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存量房以提供的《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時間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