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銀行破產案基本終結,盡管出現嚴重資不抵債,但可喜的是儲戶的錢全部得到了保障,平穩安全著陸,怎么回事?
包商銀行全稱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它的前身是包頭市商業銀行,歸屬于城市商業銀行序列,隨著今年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紙裁定下達,這家成立了22年的銀行正式宣告破產,成為“存款保險條例”實施以來國內第一家破產的銀行。
說到銀行破產,有人可能馬上會聯想到海發行(國內第一家破產行)破產“后遺癥”,擔心儲戶資金安全問題,可以理解,但卻又顯得多余,因為如今的金融監管制度體系已經不能同日而語,在健全制度下、龐大存款保險基金,以及貨幣政策支持下,化解一般風險的能力還是可以從容應對的。
“明天系”暴雷后,包商從此進入強監管視野,2019年5月24日被宣布接管,為期1年,以觀后效。2020年5月23日,再次宣布延長接管期6個月。8月6日,“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發出信號,包商擬將被提起破產申請,。11月11日,被認定為該行已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資不抵債2055億,嚴重信用風險。11月12日,監管機構同意包商進入破產程序,2021年2月7日被裁定破產,至此大幕落下。
可喜的是,在這近兩年艱苦工作中,儲戶的利益始終處于保障之中。首先在接管期間,一直堅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則,儲戶存取自由,不受任何限制,沒有任何影響;其次,在進入破產程序之前,已經開展了大量有效的重組工作,最終儲戶存款全額得到保障,企業債權償付率也超過90%以上,實現了平穩過渡。
這次風險化解為什么如此順利?主要有兩大原因:第一,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在破產之前,已經啟動重組工作,將內蒙區域內的所有債權債務轉由新成立的蒙商行承接,而區域外的四家分行的債權債務,則由徽商銀行承接,也就是說,沒有支取存款的儲戶也有了新的“東家”,心里也就踏實了;第二,在嚴重資不抵債情況下,流動性雖然比較緊張,但在存款保險基金和央行借貸便利的支持下,也得以有效化解。
由此可見,在當前較為成熟的監管體系下,銀行破產之前一般都會先走重組之路,使儲戶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待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后,再轉身走法定破產程序,實際上,這時可以簡單理解為,只是注銷一個“空殼”公司而已,所以沒有必要過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