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你缺錢借給你五千元,你幾年未還,朋友準備結婚都沒向你主張債權及利息(有可能是無息的),可見你這朋友是多么仗義。
你本應在朋友籌備婚禮時把這五千元借款還他,再包一個相當幾年借款利息的紅包作為賀禮,這才是對朋友曾經的相助最好的報答(其實這樣也會顯出你吝嗇的本色)。可你卻想出了采用隨禮的方式還借款一的想,可見你是一個多么小家子氣的人,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如果你真的這幺辦,你的朋友會感到很遺憾,回想起來怎么交了你這么一個“小人”朋友。如果他不想與你再交往,并采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作法,以收賀禮為由不退給你當初借錢時的借(欠)條,到頭來,你還是欠人家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