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頒布的《存款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銀行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本息50萬元,為何賠償限額是50萬而不是100萬或者1000萬?有《存款保險條例》的保駕護航,在存款這種理財方式中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至少可以保證大多數人的存款資金安全穩定,但是誰都知道理財處處充滿風險,沒有百分之百的保障,超過50萬元以上的存款怎么辦?風險責任界定非銀行方面的,又怎么辦?所以存款不可能存進銀行就高枕無憂了。
賠償限額是由存款市場行情決定
《存款保險條例》單筆最高賠付只有50萬。目前我國的居民存款平均每人不足5萬元,65%的居民零存款,設置50萬元的賠償最高額度,基于國內存款人和存款金額的綜合化考慮,可以覆蓋99.63%以上的存款人和50%以上的存款資金,先保證大多數居民的存款利益。存款保險的繳納也是按照一定的存款比例來繳納的,基準費率與風險費率相結合的辦法。想要賠償的更多需要繳納更多的保險,或許會超出有些銀行的能力范疇。
銀行存款風險責任
銀行出現倒閉可能會造成客戶存款損失。銀行由于經營不善出現大面積資產不良或者經營動蕩,可能會導致銀行破產倒閉,銀行垮臺倒閉之前,已經對客戶存款繳納了存款保險,但是超過50萬元的存款本息還要看銀行清算之后的情況再定,也就是說有可能清算完畢銀行沒有多余資金賠償客戶存款損失的話,客戶存款就遭受了風險損失。
還有一種風險來自銀行未繳納保險費用。如果銀行面臨經營情況惡化,即將倒閉之際,存在僥幸心理或者就是無力支付保險費用,這個期間的存款因為未能繳納保險,一旦銀行出現破產狀況,也會得不到賠償的。
非銀行存款風險責任
客戶存款資金損失非銀行責任??蛻舸婵钸M了銀行,由于個人的銀行卡、網銀賬號密碼保管不善,存折、存單丟失等情況下造成的存款損失,銀行是不負責賠償的。發現銀行存款資金受損后,不管里面還剩多少余額,一定先去銀行掛失,然后再報警。平時一定要妥善保管銀行存款的卡、單、折,不要隨意泄露銀行存款信息,以免遭遇存款資金損失。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存款人的防范意識也在不斷加強,但是新的風險正在不停地往外冒出,存款人一定要防患于未然,不要覺得銀行就是百分之百的“保險柜”。當然了,銀行存款有保險制度,也按時繳納了存款保險費用,50萬以下風險損失可以賠償,銀行金融機構也不會輕易倒閉的,存款依然是最保險最安全的理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