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只要儲戶自身沒有過錯,為什么不能告贏銀行?一定能夠贏的。我們現在是在一個法制的社會中,而且國家對于民眾的保護也是越來越好,只要你學會如何去舉報和投訴學會如何去訴訟,那么最終的勝利一定是在無過錯的銀行存款人那邊。
1.現在以法律說事,以證據做基礎。存款人去銀行辦理存款時,記得多留個心眼,只要是在銀行柜臺正常辦理,正常簽字。那么存款的安全一定會受到保護的。千萬不要相信所謂內部人特事特辦,千萬不要去所謂的無監控地方去存款,千萬不要讓別人代替你去簽字和辦理存款過程。這些都是有風險的。
2.大家可能不知道一個“舉證倒置”原則。因為同銀行的交往中,存款人相對是個弱勢群體。所以如果涉及到與銀行的法律訴訟,那么儲戶僅需要將自己的事實和自己的訴求講清楚即可。而在此過程中,尤其是存款消失過程中,這些舉證責任是由銀行來提出來的。也就是說銀行有責任提出證據來證明,此存款的消失與其無關系,而儲戶只需要進行質證。如果銀行提不出此類證據,那么法院自然會認定銀行是敗訴的一方。
3.另外儲戶在辦理存款過程中,不要去辦理太多的所謂可以轉賬的各種渠道的開通。假如自己是老年人,平時不需要手機轉賬和網銀轉賬,那么就不要開通這兩項服務。最重要的一點,記住是所有的登錄密碼和取款密碼不告訴第3人。防止有人窺探或者套取密碼后,開通其他的轉賬手段進行轉賬。這就會發生了那種卡在自己手中,但錢已經被人偷走了。
4.銀行是負有保管存款人存款安全的完全責任。所以只要不是存款人的主動疏忽或主動故意行為,由銀行內部職員的違規操作或者銀行疏忽而發生的任何損失,都是由銀行作為第一責任人來進行限制賠償的。銀行不能以內部職員違規為借口來躲避賠償責任。
5.假如碰到不是由于存款人自己的責任,而導致自己存款發生損失或者被盜。記得兩件事同時做起來,而不是先同銀行進行溝通協商和洽談:
A.快快向公安機關及時報案,要求進行立案偵查,將其變為刑事案件。及時固定證據,不要讓證據被銀行或內部人銷毀。
B.快快向銀保監會及人民銀行進行舉報和投訴,要求監管部門及時介入。將監管部門調查問題的結論作為證據保存下來。
如果在公安機關或者監管部門的介入下,沒有同銀行達成快速賠償協議。那么就趕快向法院起訴吧,不要去協商拖延時間,將事情搞得復雜化。
之前看到所有此類案例,其中存款人犯的最大錯誤,就是事情發生后同銀行溝通時間過長,來往糾結過長,而沒有及時采取進一步行動,讓事情快速爆發在媒體面前,監管部門面前,公安機關面前。導致時間拖得過長,證據洇滅或者缺失,而將事情搞得非常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