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對待基金的態度對待房子,以私募基金為例,它有著較高的投資門檻(多為100萬起),認購費(大約1%-3%),管理費(每年約1%-2%),還有封閉期以及根據投資者持有的時長給出的不同費率的贖回費。
說到這里,是不是發現和房子太像了?
房產總價高(私募高門檻),購買時有契稅(私募認購費),買房后有限售期(私募封閉期),滿二滿五等指標決定賣房成本(私募不同時長下的贖回費),未來可能的房產稅則相當于私募持有過程中的管理費。
無論是房產的特征,稅收規則,稅收流程還是稅率,和私募如出一轍。
拿今天的房價水平以及房產占居民財富的比例來說,與其說房子是居所,不如說房子是資產。而我們討論熱烈的長效機制和房產稅,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降低“認購費”和“贖回費”,但新增“管理費”,未來如果出現什么新政策,這樣想也就不難過了。
有人說,私募提供投資服務才有管理費,憑什么買房也要收“管理費”?看來很多人還是不懂事,如果不是D的精心操盤與管理,能有我們今天的“身價”和“格局”嗎?人要懂得感恩和知足。
需求并沒有減少,反而在不斷增加。我說的是深圳這樣的移民城市,每年那么多的大學畢業生進來這座城市工作,戶籍制度特別寬松,真的是來了就是深圳人,唯一的遺憾就是還少一套房子!據統計,2017年上半年深圳共接收畢業生5.2萬人,同比增長56%!除了這些不斷累積的剛性上車需求,還有大量的改善和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