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F(Fund of Funds)是指投資于基金的基金,與一般基金的最大區別在于FOF是以“基金”為投資對象,而私募FOF是FOF的一個類別,私募FOF擁有其獨具特色的投資優勢。
▎雙重角色優勢
面對投資者時,私募FOF承擔了GP角色,為投資者管理資金,并選擇PE基金作為投資產品;面對類似于創投基金、并購基金和成長基金等PE基金時,私募FOF又充當了LP的角色,成為各類PE基金的投資人。
私募FOF并非矛盾體,它扮演了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的雙重角色。它通過雙重角色的轉化,能夠更有效地對投資中的風險進行判斷和管理,也能夠更有效地將投資中的復雜決策過程翻譯成普通投資者能夠理解的信息。

LP-GP關系是有限合伙制的核心,優質的LP和GP關系,為GP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使GP能夠將精力全部放在項目的投資和管理上。
在基金條款設置中,管理費用結構和基金收益分配設計等關鍵條款是促進GP積極性,保證LP和GP之間利益一致性的關鍵因素。私募FOF作為專注于私募股權行業的專業投資人,長期的投資經驗有利于私募FOF在關鍵條款談判中發揮積極作用,平衡GP-LP之間的利益關系。
GP在運營過程中需要建立透明、及時的溝通制度,及時向LP披露基金運營信息。優秀的私募FOF,一方面自身擁有比較成熟的LP溝通機制;另一方面,可以借鑒行業的最優做法,為子基金建立溝通制度,并提供有效的建議。
由于私募行業的長期性與非流動性,宏觀經濟短期波動等外部因素,會在短期內對基金賬面回報率產生不利影響。但是,私募FOF可以利用其專業度,對不利的變動有客觀的評估,給予GP充分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