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認繳,就是公司成立時不需要繳納,承諾未來某個時間繳納。但是,這個承諾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約束。
認繳只是當下,即成立公司時不需要繳納,但仍在章程規定的時間繳納完畢
只要是允許認繳成立的公司,其已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了實繳注冊資本的時間,一般幾年到數十年,但一般不會超過年齡最大的股東從公司成立到退休的時間。
比如某年齡最大股東2020年成立公司時40歲,其認繳的時間最長是20年,即2040年實繳完畢。這個當然沒在公司法或公司登記條例中存在,但如果涉及,在實踐中行政審批事務局的工作人員會有提示。
到了章程規定的時間沒有實繳,如果不能延長實繳,那么大概率會被工商認為經營異常。
如果涉及負債,債權人需要清償等,仍然需要實繳
盡管沒到章程規定的實繳資本的時間,如果出現負債需要清償債權人等,此時需要股東部分實繳或者完成實繳,實繳的程度視負債的額度,但以認繳的資本為限。
注冊資本認繳但不需要股東實繳的情形
一、公司注銷時沒實繳,但也沒到章程規定的實繳時間,也沒有負債,或公司的資產能夠完全清償負債。
二、股東將股權轉讓。原股東雖然不需要實繳了,但受讓人是避免不了的。
三、股東嗝屁了。
雖然是認繳制,但注冊資本的額度千萬不要任性
如果注冊資本額度非常任性,不切實際的高,那么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因為章程規定了注冊資本實繳的時間,如果金額巨大,像皖省的某個餐飲公司,注冊資本數萬億,比中央匯金的母公司注冊資本還高,只想說一句這輩子能完成實繳嗎?完成實繳了,你2.5/萬的印花稅你交的起嗎?
注冊資本額度的大小最好和公司的發展相適應或略高,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可以隨時增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