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港上市的天合化工集團試圖通過行賄達成股票復牌的目的,卻被冒充國家安全機關部級領導的不法分子詐騙上億資金。有意思的是,參與實施詐騙的6人中,有5人僅有高中文化。

華夏時報 記者 帥可聰 陳鋒 北京報道
上市公司因涉嫌財務造假陷入停牌,公司高管為了股票順利復牌而行賄,結果卻被詐騙上億元。如此荒誕的劇情由東北一家化工企業真實上演。
《華夏時報》記者近日獲悉,在港上市的天合化工集團自2015年3月開始停牌后,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里,試圖通過行賄達成股票復牌的目的,卻被冒充國家安全機關部級領導的不法分子詐騙上億資金。有意思的是,參與實施詐騙的6人中,有5人僅有高中文化。
5月7日上午,本報記者就該起詐騙案件及財務造假一事致電天合化工總部。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情況,將向有關領導匯報,但截至發稿未予回復。
涉財務造假陷入停牌
天合化工集團是一家主要從事精細化工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的公司,總部位于遼寧省錦州市。主營產品為潤滑油添加劑和特種氟化物兩大系列,包括200余種精細化工產品。官網稱其是中石化、中石油一級網絡供應商,國家科技部科技支撐項目基地。
2014年6月20日,天合化工在香港上市,募集資金約50億港元,上市之初市值一度飆升至約650億港元。天合化工集團創始人魏奇也因此躍升為東北首富。
然而上市僅兩個多月,天合化工便遭到美國做空機構匿名分析(Anonymous Analytics)狙擊,指其存在涉嫌夸大銷售數據、與大客戶紙面交易、財務造假等行為,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股市欺詐行為之一,價值為零。
2014年9月2日,天合化工盤中緊急停牌。次月9日,在就沽空報告做出澄清公告后,天合化工復牌,當日大跌近40%。
僅幾個月后,2015年3月,天合化工因無法按時提交2014年業績報告再次陷入停牌。2015年11月,香港聯合交易所向該公司施加復牌條件,包括公布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尚未公布的財務業績等。此后,由于無法獲得香港聯合交易所準許,天合化工2015年至2018年的年報和中期業績一直未能按時公布,停牌至今。
期間,2017年5月25日,本就停牌的天合化工被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香港證監會認為,天合化工此前披露的招股書及就匿名分析沽空報告作出的澄清載有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在2019年4月30日的最新公告中,天合化工稱,有關聯合交易所施加的復牌條件完成進度沒有重大更新。就香港證監會提出的問題,公司已積極采取措施回應其關注事項。公司仍在等待證監會就其呈述作出回應。
為復牌行賄 被詐騙上億
《華夏時報》記者近日自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看到的一份北京高院終審裁定顯示,自2015年3月天合化工停牌后,天合化工高層就開始尋找復牌捷徑,結果遭遇連環騙局,損失慘重。
天合化工集團副總經理張某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黃莉琳,黃莉琳謊稱能夠接觸到高層,可以通過特殊關系幫助天合化工復牌。黃莉琳找到一位名叫付林的男子,付林將冒充國家安全機關部級領導的付普良引薦給黃莉琳,后由黃莉琳將付普良轉介紹給張某等人。2015年4月至5月間,黃莉琳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共計騙得該公司1000萬元。黃莉琳將其中500萬元轉交付林,付林將其中400萬元轉交付普良。
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間,“假冒首長”付普良又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騙得該公司共計2900萬元。
有意思的是,在付普良的詐騙過程中,其他參與詐騙的人員在張某等人面前稱付普良為首長或部長,幫助付普良掩飾虛假身份。付普良還曾在在天合化工集團錦州辦公地考察,并出具了一份國家保密局認定天合化工集團系保密企業的虛假文件。承諾將天合化工集團辦成國家保密企業以實現該公司股票復牌。
與此同時,2015年6月左右,黃莉琳還將冒充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被告人楊有民介紹給張某等人,繼續以幫助天合化工集團股票復牌需要辦事費為名,騙得該公司2000萬元。
2015年6月至2016年間,楊有民還虛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身份,以將天合化工集團辦理成為國家安全部托管企業需要繳納管理費、給領導解決用車、給領導過節費、給公安部經偵局局長錢款等名義,共計騙得天合化工集團8500萬元和奧迪A8汽車一輛。
2017年9月1日,天合化工集團才發覺上當,委托關聯公司在北京報案。至此累計被詐騙金額達1.44億元。終審文件顯示,這起案件涉及的6名參與實施詐騙的人員中,5人僅有高中文化,1人為大學文化。3位主犯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三大保薦機構已被重罰
為尋求股票復牌如此大費周章的行賄,結果還被騙了個血本無歸。基于其涉嫌財務造假,天合化工的行徑就不難理解了。
香港證監會對于天合化工涉嫌財務造假的調查已經全面展開。今年3月14日,香港證監會就天合化工上市申請過程中3家保薦機構失職行為已作出處罰。
3家保薦機構被罰的原因都包括,在擔任天合化工2014年上市申請的其中一名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其中包括沒有就安排盡職審查訪談或確認訪談的模式及地點,直接與天合化工客戶聯絡,沒有處理訪談中出現的預警跡象,且訪談問題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