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公正沒什么大的用處,除非你們把房子做了他項,然后再簽署一個售賣合同,這些東西一起公正了,未來到了還款期限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你直接將房子收了,這還稍微靠譜點兒。
第一、房子一旦做了他項以后,再想交易可能性非常小,能夠保證你的權益。
房子做了他項以后,在他項里面明確寫明,房子抵押給你,如果逾期未還款,房子歸屬權是你的,你就直接可以和他辦理房屋的交接手續,這樣就等于你買了他的房子,只不過是前期你把錢給了他而已。
做了他項以后,他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只有解除他項之后才能交易,這也是對你的權益的一個保障。
第二、如果他有房子,為什么不直接去銀行抵押貸款呢?
房子的抵押貸款可以獲得的資金也是比較方便的,年化利率大約在6%左右。比給你的利息要低很多?他為什么不去銀行抵押而選擇抵押給你呢?
如果這個房子是有貸款的,即使未來他抵押給你,也是有麻煩的,畢竟房貸那邊人家是正常還貸。銀行也不會收房子。
即使是不正常還貸,也不還你的錢,那么房子的處置權也是銀行優先,等銀行處置完了之后才能輪到你。一系列的法律流程走完了,至少也得2年,拖你兩年這個事情也就非常鬧心了。
第三、如果到時候他真的不還錢還玩兒失蹤,即使房子公證了,也是麻煩事兒。
如果未來他不還錢,還玩兒失蹤,你只有通過訴訟,流程是這樣的。
起訴到立案大約需要1個月的時間。
開庭之前需要需要被告拿到傳票,如果不接收傳票就進入公示階段,時間為半年。
缺席開庭,審判,最快也需要一周。即使判了,對方不接受判決結果還可以上訴,這個時間段大約需要三個月(包括上訴,調查、審判)。即使維持原判,也需要有一個執行期。
所以即使你的官司贏了,執行起來至少也需要有兩年的時間,麻煩!
所以這種情況,能不借就不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