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有網友提出問題,如果房價下跌,我們是繼續還貸,還是選擇棄房斷供,哪種損失會最小一些呢?對此,我們認為,做人要有契約精神,既然當年與銀行簽訂了房貸還款協議,就好好的房貸給還清了。別看到房價漲了,就悶聲發財,而房價跌了就老想著棄房斷供,如果大家都沒有契約精神,那這個社會豈不是要亂套了嗎?
其實,房價下跌,對于剛需群體來說,影響并不大,只要不失業,就繼續還房貸。但是對于炒房者來說,就要面臨是去是留的問題。不過,此時炒房者當中也會出現分歧,一個觀點認為,即然房價已跌去了30%以上,都把借款人的首付跌沒了,繼續待在房地產市場還要支付房貸利息,還不如棄房斷供算了吧!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雖然現在房價出現了大跌,如果熬一熬,萬一房價出現反彈,又漲回來了,那我不是還是沒有損失,還有得賺嗎?
在實際上,不管是炒房者,還是剛需購房者,都不會在房價下跌中棄房斷供,因為這么做的損失將是無可挽回的,只有等后面房價出現反彈時,再選擇棄房退出,就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但是,我們希望大家還是不要選擇棄房斷供,因為棄房斷供的損失要遠比你想象中要大得多。
如果房價下跌,購房者選擇棄房斷供,那么銀行會委托法院將這套房子進行7折拍賣。在這種情況下,房子肯定拍賣不出好價格。然后銀行把拍賣出來的錢,還了房貸欠款,如果剩下還有多余錢款,那這錢就會還給斷供人,如果剩下的錢并不足以償還欠債人的房貸,那銀行有權選擇,讓你繼續還債。只有等到欠債人實在還不出房貸,銀行這才把這筆錢作為壞賬核銷掉。
此外,因為欠債人棄房斷供還不上房貸,在銀行的信用將有不良記錄,一旦被記錄在失信人名單里面,這個不良信用記錄將長期保留。當事人將來若向其他銀行申請借款,就沒那么容易了。更關鍵的是,欠款人一旦被計入失信人名單,以后出行不能乘坐飛機,不能住豪華酒店,不能購買固定資產,限制出入境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將會受到的影響。
綜合來看,即使房價下跌,選擇繼續還貸的損失會小很多,慢慢把你欠的房貸都還清就可以了,你這一輩子信用度還是很高的。如果因房價下跌,而選擇棄房斷供,恐怕不僅僅是現在的房子被法拍了,如果法拍之后還欠銀行的錢,銀行將會繼續催討。更關鍵的是,如果棄房斷供,銀行就會把你放入失信人名單之中,屆時不僅是到其他銀行貸款困難,而且在現實生活中還會受到種種嚴格限制。所以,就算房價下跌,買房者還是要堅定不移的繼續還完房貸,要有契約精神,賴掉銀行房貸的人,后果將會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