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房產抵押。如果借款人無力還款,那么銀行會提起訴訟,法院會對抵押房產執行拍賣程序。
一般情況下,如果法拍房連續流拍,那么這個房產將會作為抵債資產,法院會將房產所有權劃給債權銀行。
對于銀行來說,砸在手上的房產當然是不良資產。大多數銀行會將這些資產按照一定的價格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后者就是俗稱的AMC。
直到銀行收到AMC的對價,銀行這筆債權才算是有了一個最終的說法。如果銀行一直持有房產,對銀行來說是非常難受的事,因為這不是“生息資產”,沉淀下來的資金無法運轉,就無法為銀行持續提供利潤來源。所以說,這筆還是“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