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期市場對城商行農商行的發展方向較為關注,一種觀點認為,城商行農商行應當積極擁抱金融市場業務;另一種觀點認為,城商行農商行應該回歸傳統的存貸業務。城商行農商行未來的發展方向如何?本文主要關注城商行農商行的區域信貸特點。
1 中國城商行與農商行的崛起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城信社、農信社紛紛設立。相關銀行設立目的是為彌補傳統大銀行經營空白,覆蓋了廣大城鄉的小微民營企業和農戶。城信社農信社在各個地區的建立,這有效運用了社會閑散資金,支持了當地小微企業和農戶的發展。1995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于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開始在全國各城市組建城商行;1998年3月,城市合作銀行統一更名為城市商業銀行。
隨著城商行農商行規模不斷壯大,監管層對城商行農商行經營范圍的限制也有所變化。這可分為兩個階段。1)放寬階段(2006-2011):自2006年銀監會放寬城商行跨區經營的限制后,城商行紛紛加入異地設立分行的隊伍,迅速擴大資產規模。2)限制階段(2012-至今)。當時大部分城商行的自身實力并不匹配規模的快速擴張,出現了票據糾紛等金融案件,引起市場擔憂。監管層重新規劃中小銀行定位,要求專注于完善小城鎮建設金融服務功能,至今限制跨區經營。
目前城商行、農商行實現了較高資產規模存量和規模增速。2015年底,我國共有133家城商行,859家農商行。城商行農商行資產規模分別約達29.3萬億(2017年3月),15萬億(2015年),分別占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12.6%、7.8%。近年城商行農商行規模擴張迅速,分別平均同比增長26.1%以及42.1%。
2 模式:差序格局下的熟人信貸
理解業務模式是認識我國城商行、農商行快速發展的關鍵,本篇重點關注信貸領域。信貸業務重點內容是信息的收集和生產。具體業務要準確評估某一類信貸客戶群體的風險(違約率),同時根據風險情況給予信貸定價。為相對準確地評估違約率,這需要了解充分的企業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講,信貸文化類似于農業,同業與金融市場文化更類似于游牧,農業要根植于土地資源,而游牧可以逐水草而居。
城商行、農商行信貸模式來自于其扎根鄉土的本色。從基層上看,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傳統上本地信息的傳遞主要依賴于熟人。即大家認為“都是熟人,打個招呼就是了”,甚至發展到“眉目傳情,指石印證”。本地銀行和本地企業也是從熟悉到信任的過程;而現代社會是個陌生人組成的社會,個人不知道個人的底細,銀行不了解企業的信息,這樣才發生財務、審計、法律等更通行的契約形式。大行業務范圍遍及全國,接觸的是多為陌生企業,更多要述諸法律、審計、財務報告等方式獲取信息,故放棄了信息成本更高的中小企業;本地銀行有更高的私有信息來源,同時根植于本地更能建立與本地企業的信任,這種情況下,區域銀行更多參與到了本地中小企業,同時本地企業相對于全國企業更良莠不齊,銀行集中資源投向少數企業,故這又帶來了更高集中度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