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可以繼承不,下文就隨社保君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可以。
養老保險,是我們社會保險中繳費錢數最多的一種保險,有關的方案設計也不是說不領養老金就沒有其他待遇。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去世以后,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法規,可以領取三項待遇: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
(一)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的8%會記入個人賬戶,這一部分錢如果沒有領取完,可以繼承,算是做參保人的遺產吧。
像現在月繳費基數能高達一兩萬元,每年進入個人賬戶也能有一兩萬元,幾十年的積累也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有的老人個人賬戶余額能有二三十萬元呢。
(二)喪葬補助金,是兩個月的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省份去世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從2021年9月開始的統一方案。過去的時候,各個地方的方案不一致,確實差別也很大。像山東省只有1000元,而四川省是4個月的社平工資。但是現在,全國只跟當地的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關了。
(三)一次性撫恤金,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綜合確定。
沒有領取養老金的職工,繳費15年可以領取9個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繳費時間每多一年多領取一個月。但是繳費年限超過30年的只按30年計算,也就是說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去世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
領取養老金每多一年,一次性撫恤金的可領取月數也會減少一個月。但是最少也按照9個月來發放。
如果說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金就去世,根據繳費年限可以領取9~24個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呢。
以上三部分待遇加起來,少則五六萬,多則幾十萬。對于家屬來說,也是一份很不錯的待遇了。如果繳費時間早,領取的這三項待遇甚至會比過去繳納的總錢數還要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