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在退休時在城市領取和在農村領取是完全沒有差別的,養老金的計算只有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造成的差異,在同一個養老保險的統籌區,農村和城市是沒有差別的。
過去養老保險是實行地市級統籌,在一個省的范圍內,由于繳費基數是由統籌區來劃定的,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由統籌區來劃定的。從繳費基數,繳費指數的計算,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等的差別從繳費之時就已經開始,在辦理退休時由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仍然按照統籌區來劃定的,所在地級城市和省會城市,或是城市與城市之間的差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縣城領取的養老金和在省會城市領取的養老金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在同一個統籌區內,比如在成都市的市區和在成都市所屬縣區的農村只要繳費基數、繳費年限沒有差別,那么領取的養老金也是沒有差別的。
2020年全國的養老保險基本上已經實現了省級統籌,實現了省級統籌以后,計算繳費指數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由省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聯合公布的,全省各個地市之間基本上都是執行的同一個標準。但在很多省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的標準、省會城市執行的標準、省級社保執行的標準和各個地市執行的標準會有一定的差距,但這些都是過渡時間采取的過渡的政策,按照省級統籌的規定,今后將要逐步過渡到全省執行同一個的標準。
除了繳費指數計算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外,還有就是辦理退休時,也要按照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來劃定計算養老金的計發基數,這個計發基數既是計算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同時也是計算退休時參保人平均指數化繳費工資的計發基數。其中對于養老金計發基數,只要是在同一個省的范圍現在基本上都是統一的,比如每月是6000元,那么在這個省的哪個城市辦理退休,不管繳費指數是60%還是300%都是按照6000元來計算。
體現繳費基數差別的是本人的繳費指數,并由繳費指數產生的指數化繳費工資。比如計發基數是每月6000元,平均繳費指數是60%,平均指數化繳費工資就是2400元;如果平均繳費指數是100%,平均繳費指數化工資還是6000元;如果平均繳費指數是200%,平均繳費指數化工資就是12000元;平均繳費指數是300%,平均繳費指數化工資就是18000元。在計發基數不變的情形下,繳費指數越高,每繳費一年領取的1%的基數就會越高,基礎養老金也就會越高。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決定的因素主要還是個人賬戶的余額。個人賬戶余額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個人繳費部分。個人繳費部分是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劃入個人賬戶的本金就會越高,個人賬戶是我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一個資金池,這個池子里的水越多,今后就能旱澇保收;另一個部分就是個人賬戶產生的資金利息,資金利息的高低,是和個人賬戶的本金,自己的繳費年限密切相關的。個人賬戶的本金越高,繳費年限越長,每年產生的利率收入就會越高。個人賬戶除以相對應的計發月數就是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總和就是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綜上所述,在城市繳納養老保險,按照養老保險的繳費規則,養老金就只能在城市領取,在農村繳納的養老保險,養老金才會的在農村領取。但不管是在城市繳納還是在農村繳納,只要繳納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同一個統籌區的范圍之內辦理退休,無論養老金是在農村領取還是在城市領取,養老金的計算辦法都是一樣的,并沒有按照城鄉區別來計算養老金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