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有這樣的疑問,保險公司為什么可以查看我們的就醫記錄?難道是因為保險公司與醫院之間存在利益勾結?
當然不是。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2013年聯合發布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中的第二十條規定:
所以當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材料之后,醫院是可以根據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歷的。上面的規定中有提到保險公司需要提供“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
保險公司需要取得我們的授權,才可以向醫院提出查看歷史病歷的要求。這個“授權”的過程,其實在我們投保的時候,就已經完成了。
也就是說,只要有合法的手續,保險公司是可以查的,醫療機構也應當配合提供相應病歷。不難看出,保險公司所有針對理賠案件的調查都是合法的。
為什么保險公司不在投保的時候調查
多人不理解保險這種寬進嚴出的方式。收錢的時候特痛快,什么也不調查,等到出現保險事故需要理賠的時候,開始查這查那,分明是有意刁難。其實保險公司不在承保時調查有充足的理由。
第一出于誠信原則
投保人有義務在投保時,將自己的既往病史和健康異常狀況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認為我們告知他們的情況就是真實的,保險公司也默認我們是如實闡述的。這就是最大誠信的內涵所在。
保險行業基本原則之一:最大誠信原則。最大誠信原則要求,參與保險行為的雙方當事人要向對方充分而準確地告知和保險相關的重要事實。
第二調查成本開支大
如果對所有客戶的投保單都進行既往病史調查的話,將消耗大量的成本。而且絕大多數客戶的健康告知情況還是屬實的。如果只是為了某些人的不如實告知情況而進行全量調查的話,將會造成不必要的成本浪費。
如果每個客戶進行投保前調查,不管后面有沒有退保發生,都會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公司,這筆巨大的支出由誰承擔?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費用最終肯定也得由消費者承擔,而如果前期大部分客戶省去這個步驟,對于客戶來說,也是可以以更低的費率買到想要的保險。
第三不需要在承保時調查
在保險調查這件事情上,保險公司就是充分利用了概率論的大數法則。不是所有投保人都會有意隱瞞被保險人的真實情況。
從保險公司每次公布的理賠數據不難看出,所有保險公司理賠率都不低于97%,個別保險公司能達到99%,甚至更高。其實大量理賠案件中,保險公司都沒有真正花多長時間和精力去調查。
這種只調查一小部分理賠案的方式既符合保險公司的利益,也符合投保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