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尚無定論,不敢妄言責任。
從賠償的角度來說,按照正常情況下,都是有一個計算方式的,例如在江蘇地區,一般死亡一個人至少賠償的金額110萬左右。
現在死亡的是運鈔車司機和副駕駛的人員,那么這個賠償金額也就至少是220萬了。
現在事故責任尚未認定,如果貨車付全部責任,那么貨車確實是攤上大事兒了。
從保險的角度來說,一般的第三者責任保額大部分是100萬,不過也有一些貨車的保險責任會擴展,可能到300萬。
如果保險金額充足,保險公司會賠償死者的損失,不過賠償的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額。如果死者家屬對于賠償額度不滿意,還可以有其他的訴求,那就是需要看貨車車主的情況了。
如果貨車不承擔主要責任,那么保險公司也只會按照責任限額賠付。即使未來發生起訴什么的,保險公司也是能夠站得住腳的。
還有一部分的賠償就是安保公司給員工買的保險了,一般這些公司都會給員工購買保險,發生身故之后直接按照保險金額賠償就好了。
另外,公司也會有一定的賠償責任。
現在來看,遇難者的賠償應該不會低于110萬,至于再多出的部分那就是看其他的保險配置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