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我國現行的《社保法》規定,凡是參保繳費要退休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必須滿足繳費15年且年齡達到法定標準。這里所說的繳費必須滿15年,指的是累計計算,也就是說,你不論什么時候交的,也不論你中間斷了多少年,都是前后加在一起計算。
具體說要計算養老金的話,交職工社保,我只可以告訴你,正常情況下不允許補繳。(但居民社保60周歲不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也就是你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加上基礎養老金,如果你是當地實行社保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還涉及到一個過渡性養老金。但這都不涉及到你中間的斷繳,也就是說,把斷繳部分扣除,然后累加計算。
另一方面,為什么又說醫療保險重新計算?
這是因為我們所說的社保里面主要含有兩大類保險,一是養老保險,二是醫療保險,上面所說的是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那么,醫療保險就不一樣了,按照各地現行《醫療保障制度》規定,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最少的是男女都15年,最多的男35年,女25年。關鍵是如果斷繳超過三個月以上,要實行重新計算。
換句話說,雖然都叫社保,但它們是兩個系統兩個政策,養老保險由社保局負責,醫療保險由醫保局負責。那么你在2003年至2008年期間社保斷繳了,說明你的職工醫保待遇就清零了,因為很多地方規定三個月不交醫保醫保待遇就停止了。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住院報銷就不享受待遇。那么你如果2008年以后繼續交醫保,還要重新計算年限。
總之,社保盡可能不要斷繳,因為職工社保正常情況下不允許補繳,雖然可以前后累計計算,但終歸是缺了很多年限,會影響養老金的多少。更嚴重的是,由于社保的斷繳,會直接影響職工醫療保險的享受,一般地方規定,職工醫保斷繳三個月以上,取消享受的醫保待遇,繼續繳費重新計算,這樣是很不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