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了,城市居民醫保繳費再提高40元,達到320元,還值得繳嗎?
不要說是320元,就算再高都值得繳。
前幾天,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城鄉居民醫保進行了系列改革。
其中就規定,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每人增加了40元,由去年的280元增加為2021年每人每年320元。
表面看起來繳費標準提高了,但是2021年居民醫保補助標準也隨著提高了。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而且西部經濟落后地區,補助比例高達80%,中部地區按照60%的比例進行補助。
也就是說,但就金額來說,繳費標準提高了,但是享受的待遇也提高了。兩相扯平。
但是,就實際來說,320元的繳費標準,所帶來的好處是無法計量的。對于減輕城鄉人員醫療負擔,有著非常巨大的作用。可能你交了320元,將來為你節省的可能是幾十萬元。
舉個例子,不說得了大病,就算有個頭疼腦熱,農村人喜歡輸液。到醫院輸一回液就是三四千元,如果不交這320元,這些錢都必須自己出。如果交了的話,可能只需要出個幾百元就可以了。節省了2000多元。
如果得了大病,幾十萬元的醫療費用,你只需要支付幾萬元就可以了。
怎么樣?值不值得?合不合算?是不是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