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想法是有點偏激,但確實也存在不合理。下面談談我的看法:
單位性質不同,決定社保繳費基數不同,從而養老金形成明顯的差距:
比如說:國家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企業,社保繳納基數不同。企業繳費基數下限不得低于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上限不得超過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打個比方說,企業給職工繳最低基數,領導繳最高基數,這個區間相差都是幾倍,在企業內部就體現了極端的不合理,別說是國家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了,人家繳費基數高,養老金自然更高了,要想解決這種不公平,就是統一繳費基數,不給任何浮動區間。不分單位性質。
這就是為啥現在的人都想當官?都想考公進編,說實話,工作輕松,拿錢輕松,沒有壓力。
同樣的勞動,有些越辛苦的工作崗位,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都低,退休養老金低,人家有情緒也正常?。?/p>
不合理總得讓人說出來,所以說:有人總想平均養老金,也不能說人家不對,宣泄是人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