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我國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按照規定,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繳費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很多人會疑惑,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期間的社會保險費會有什么不同呢?
我們在計算養老金時,基本養老金主要包括三部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另外國家還建立了補充養老保險機制——職業年金。
第一,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一部分養老金待遇。一方面是對過去退休待遇的銜接,另一方面也是對由于過去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的一種補償。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一般是: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的視同繳費指數×繳費年限×1%~1.4%的過渡系數。
社平工資每年都不一樣,一般來說退休越晚,養老金待遇越高,但主要還是跟退休時間確定的社平工資有關。
第二,本人的視同繳費指數,主要跟退休前本人的職務級別、崗位薪級等因素掛鉤。只要提升了本人的職務級別,相應的視同繳費指數也會提高,并不是說未來永恒不變的。像山東省主要包括職務、崗位指數,級別、薪級指數,調節指數三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視同繳費年限也會計算基礎養老金?;A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A養老金的平均繳費指數,是包含了實際繳費指數和視同繳費指數,與繳費年限的平均值。
第三,實際繳費指數和視同繳費指數的不同在于,視同繳費指數是根據視通繳費指數表查找出來的,實際繳費指數是按照參保繳費當年的繳費基數÷當年的社平繳費基數計算而來。
第四,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的另外兩項不同,就是實際繳費年限會有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每月記入個人賬戶余額,未來退休時根據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算形成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余額用于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如果領取完畢了,國家會同統籌基金中撥付等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確保退休待遇不降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利率每年有人社部統一公布,一般在6%~8%之間。
職業年金是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4%劃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負責投資運營。用人單位應當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繳納單位部分,一起進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為了減輕地方財政壓力,國家允許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單位部分可以記賬,等待職工退休時再撥款做實。相應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也有記賬利率,由國家統一公布,一般在4%~4.5%左右。
總體來說,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對于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待遇的計算,確實有很大的改變。但是,視同繳費年限只是對以前退休制度一種過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過渡會逐漸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