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職工社保中兩大最重要的社會保險,由于各種社會保險的的目的是不一樣的,所以保障待遇也是不相同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養老保險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老有所養,也就是在我們今后辦理退休以后能領取基本養老金,它的時間界限是在辦理退休以后,也就是說它的保險的有效期是到了辦理退休年齡之時,才能產生社會保障待遇。雖然在繳納養老保險時,也要劃分為統籌賬戶部分和個人賬戶部分,但不管是統籌賬戶和還是個人賬戶,都是為了今后支付養老金而設立的。而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養老保險繳費最低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在領取養老金時,我們的養老金是分為兩個部分來計發的。第一個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支付渠道是養老保險的統籌基金,作為單位職工來講,就是單位繳費部分,作為靈活就業人員來講,就是我們繳納的費用中,計入統籌賬戶的12%。由于計入統籌賬戶的部分相當于計入個人賬戶的一倍左右,所以我們的基礎養老金一般都要高于個人賬戶養老金;第二個部分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支付渠道就是我們的個人賬戶,但這個支付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按照退休時計算的應發月數來支付的,如果個人賬戶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支付完畢以后,退休人員還健在的,就從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直到退休人員死亡為止。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般在正常繳費階段是不能提前支付的,但在這么幾種情況下,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的。一是參保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養老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愿意繼續繳費的,其個人賬戶可以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二是繳費過程中出國境定居,不再繳納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出國境定居之時一次性將個人賬戶支付給本人,注銷繳費賬戶;三是參保人在參保過程中死亡,死亡以后個人賬戶可以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屬或是法定的繼承人。除了這三種情況以外,一般是不允許提前支付使用的。
醫療保險的性質,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看病就醫,只要在醫療保險的有效期內,就屬于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由于職工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除了單位繳費部分是計入統籌基金賬戶以外,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費部分的30%要返還到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記賬式管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是現金方式管理,醫療保險返還到個人賬戶的資金,雖然是打到社保卡,但也是屬于現金,這種現金只要用于醫療的范疇,都是隨時可以使用,也就是說只要生病,就可以使用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現金。
綜上所說,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可以使用,主要是醫療保險具有時效性,即只要在醫療保險的有效期內打入個人賬戶的資金,都是可以及時使用個人賬戶的,這是由醫療保險的用途決定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雖然屬于個人賬戶,但只是計入式的管理,這個錢實際沒有打入個人的銀行賬戶,養老保險的保障范圍是退休后領取養老金,所以從時間上來說,保障的時間范圍是在辦理退休以后,是屬于我們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