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之前實行的是企業養老,個人不繳費,退休后由企業發放職工退休金。
企業養老制度
在目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咱們國家企業職工是企業養老制度,個人確實不用繳納社保,但是可以有退休金。
為什么呢?因為當時市場經濟尚未建立,當時的國企普遍具有辦社會的功能,國企就是一個小社會,具有職工生活、福利、社會保障等社會職能,可以實現內循環,也就是承擔職工的老病死,職工以企業為家,退休后領取退休金,還有統籌外的費用。
所以80年以前的退休工人雖然沒有繳納社保,但是也有退休金,因為他們也是給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也要解決他們的老有所養的問題,這筆錢也可以視作退休后的工資。
以后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這樣的企業養老的制度逐漸不適應經濟的發展,尤其是這構成了企業的重大的包袱和負擔,不利于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所以,到了90年代,1991年國務院發布《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
這份規定明確——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職工個人繳費標準開始時可不超過本人標準工資的3%。
1995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
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企業繳費不超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了,全部進入到個人賬戶的,遵循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
所以,這是由于歷史和制度原則造成的,并不是說80以前的退休工人不交社保就不能拿退休金了,這對他們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其實就跟對于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60歲的城鄉居民,個人不用繳費,國家免費發放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一樣,因為他們也給經濟發展出過力,他們由于時間原因沒機會參保,所以雖然沒繳費,沒交社保,但是也能領錢。
所以,你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去看過去,要回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理解,不能靜止片面的看問題,而是要用歷史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