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養貸是很多房產投資者的普遍做法。既然是投資的,多半不會自住,不自住總不能空著吧,空著既不符合“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也很不經濟,房子租出去總是能回籠一些資金的,而且也為需要租房的人提供了住房。
以租養貸,最好是租金高于月供。不過經過這一輪全國性的房價大漲,能達到這一條的房子已經不多了。做不到租金高于月供,那就是有多少收多少了,減輕一點月供的壓力也不錯。比較理想的狀態是幾年過去后,房價和租金雙雙升高,這樣漸漸地房租就可以覆蓋月供了。
當然,也不是所有地方的房子都可以以租養貸的。以租養貸,首先是要租得出去。在一些自有住房擁有率比較高、外來人口比較少的城市,或者一些城市的新區、郊區,包括在某些都市圈的外圈,房子是比較難出租的,即便是租出去了,租金也遠遠低于月供,在這樣的城市買房子,想以租養貸,是比較困難的。
最后,房產投資不能過度糾結于租金高低,主要注意力還是應該放在房子的升值潛力上面。現在房價要歇一歇了,那么租金會漲一漲,但是再達到以租養貸的程度,很難了;現在買入房子,不能以租抵貸,但是一般經過五六年后,租金基本上會漲到現在的月供;所以,有合適的房子,能不賣就不賣,用來收租,很巴適!
房住不炒鎮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