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
最近新出現的騙局,以“以房養老”設局,騙取老人房產,甚至還背上巨額債務。
那么以房養老是什么呢?
2013年,國務院就公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種模式又稱為“以房養老”,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而“以房養老”其實是從美國人那邊學過來的。
美國的“以房養老”中,老人把房子抵押給貸款機構,取得貸款,可一次取得,也可以終身每月領款,或者領取一定年限,不同的方式可以領取的額度各不相同。申請人必須年滿62歲,申請人的房屋價值越高、年齡越大,可貸到的錢就越多。
最重要的是,貸款是由聯邦政府保險,假使房價真跌了,政府會將差價補給貸款機構!這才是重點。而且人家是土地私有的,我們是租的國家的土地,只有70年租期。國情不同,恐怕很難學像樣了。
老人一邊不信任金融機構對“以房養老”的試點,一邊和子女在養老觀念上也根本沒辦法轉變。所以“以房養老”這個模式就值得反思。
在這份2015年7月6日的公證錄音中,董望(化名)、李虹(化名)老夫妻倆與“銀主”來到北京國立公證處辦理房屋抵押和委托買賣協議的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