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商業養老保險是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以養老風險保障、養老資金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是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對于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就業形態新變化,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等文件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應對人口老齡化、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養老保障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出發點,以完善養老風險保障機制、提升養老資金運用效率、優化養老金融服務體系為方向,依托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和市場機制作用,擴大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供給,拓寬服務領域,提升保障能力,充分發揮商業養老保險在健全養老保障體系、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等方面的生力軍作用。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提升保障水平。以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導向,堅持專注主業,深化商業養老保險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增加養老保障產品和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
堅持政策引導,強化市場機制。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和推動作用,給予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必要政策支持,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市場主體及相關業務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堅持完善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始終把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商業養老保險監管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底線思維,完善制度體系,加強監管協同,強化制度執行,杜絕行政攤派、強買強賣,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誠信規范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