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濟條件不錯,宜適時繳。養老保險的原則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所謂適時繳,即踩住法定年齡繳。
這個法定年齡,在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沒有明文規定,在2014年2月頒發的《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即國務院(2014)8號文件,規定的城鄉居民(不含在校學生)繳納養老保險的法定年齡是16周歲。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在校學生,17周歲就可以繳納養老保險,或者是初中畢業后沒有繼續上學讀書,就可以繳納養老保險了。因此,無論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只要不是在校學生就可以繳納養老保險。
這是法定條件,且必須父母腰包里有銀子。這樣的好處是父母為孩子的養老做了準備和投資,當孩子參加工作后可以接著繼續繳,直至退休時能夠領取比較高額的養老保險金。
關于養老保險孩子以后繳的弊端:
一是費額會一年比一年高。這是絕對的,也是不依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為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新型的發展中國家,其發展水平近幾年都保持7%左右,并還會保持下去。養老保險的增長率一般不會低于此水準。
二是繳費時間短,養老保險少。就算是踩住15年的法定繳費線和60周歲退休年齡繳,15年的養老保險退休金現在才月八百元左右,而繳費30年的退休金應是2500元左右,是起步線的三倍左右,孰多孰少,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