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個人參保要比單位參保領取的養老金少,這個是真的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夠一概而論,為什么呢?因為個人參保也好,還是企業單位參保也好,它總是分為不同的繳費指數和不同的累積繳費年限,所以說最終影響到自己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說是沒有定性和可比性的。
那如果說是同一個人,假設同一個人自己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并且按照60%的最低繳費標準來繳納社保,而且他的這個繳費年限也是按照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來繳納的,如果這種情況的話實際上,無論你是個人參保也好,還是企業單位參保也好,在退休之后獲得養老金的待遇肯定是完全相同的。
是在現實中,很難達到這樣的一個完全理想的狀態,你比方說我在不同的地區參保,很有可能就會造成社會平均工資的不同,那么這個條件也會影響到我們退休金待遇的差距,所以說是沒有一個定性和統一的規范的,當然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我們養老保險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無論是按照個人的情況來進行交費還是按照企業單位來進行交費,只要我們個人保證足夠長的累計參保年限,保證足夠高的繳費指數,那么將來一定會獲得較高養老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