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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新基金申報再度傳出新消息——基金君獲悉,日前一份關于申報新基金需簽承諾函的文件在業內流傳。
根據承諾函來看,有三個監管方向值得關注:
1、不可以單一持有人持有份額超過50%;
2、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超過20%需要定期報告披露;
3、若違反相關承諾,一年內不提交產品募集注冊申請及變更注冊申請。
一: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須低于50%
其中承諾函第三條:基金管理人要保證 我司申報的基金,在募集過程中及成立運作后,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低于50%,且不存在通過一致行動人等方式變相規避50%集中度情形 。
業內點評:基金公司人士認為,此前靈活配置型基金和債券基金已經有承諾函,這個相當于是面向所有的新申請的新基金,范圍擴大了,所有類型基金的單一持有人持有份額占比要低于50%。業內人士猜測這是對目前不少設立混合基金做 委外基金 的一個補漏。
還有人士表示,此前業內傳出的十條監管方向,其中就有設置委外基金需要明確,并要采取發起式模式,和采取封閉式基金(最短3個月)模式。因此市場猜測,目前看除非是上述模式,其他類型都不可以成為 委外基金 。
而且,尤其明確不可以通過一致行動人等方式變相規避50%集中度情形,也杜絕了通過信托計劃等方式規避的道路。
有人士直言,這是預料之中的,監管層鼓勵做主動管理的產品,未來基金公司也發力這一領域。(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