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金,一般指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
2018年,國家從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70元上調至88元,各省市也都落實了有關政策。
各個地方可以在國家基礎上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額外調整。比如2019年各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是,北京市提升到了800元,上海市提高到了1010元,天津市提高到了307元,西藏自治區是180元,廣東省170元,江蘇148元,福建省123元,山東省118元,河南省103元。寧夏自治區,從2019年開始是連續三年每年調整5元。遼寧省每三年調整一次,山東省每5年至少調整一次。
全國多數地區是每月100~150元的基礎養老金,但是相對于生活的成本可能仍然是杯水車薪。如果我們想要更高的養老金,實際上應該選擇較高基數的繳費。除了基礎養老金待遇以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還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退休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39。
實際上,由于參保人員多數是按照最低基數,每年100元或者幾百元檔次繳納養老保險,形成的個人賬戶積累非常低。按照100元檔次繳費退休,每月也就能夠領取二三十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想要較高的養老金待遇,主要還是看個人繳費了。
不過,如果我們能夠參加另外一種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要高得多。最少每年也能領取800~1000元。每年國家都會根據物價增長情況、社會平均工資變化情況、社會收入分配平均情況,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進行調整,每年一般都能增加80~100元以上。不過這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每年現在都需要繳納七八千元,15年也需要繳納10多萬元,對于很多家庭負擔很重。
所以,一方面由于養老金水平比較低,另一方面由于相互比較,可能有一種失衡感吧。如果我們希望有更好的養老金待遇,建議還是選擇較高基數繳費或者職工養老保險比較好。